根據本法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為了保障客戶與房地產中介人的合法權益,在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前,房地產中介人不得向客戶提供涉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但屬諮詢、提供或使了解市場狀況及可供參觀的不動產的資訊者不在此限。
房地產中介合同
如屬由一個中介人代表雙方的情況,中介人應:
a.以書面方式將收取第二位被代表人的佣金數額通知首位被代表人;
B.得到首位被代表人的明示同意與第二位被代表人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
C.以書面方式將該代表關係及已收取或將收取首位被代表人的佣金數額通知第二位被代表人。
佣金
房地產中介人僅在其按房地產中介合同的規定促成客戶訂立相關的法律行為後,方有權收取佣金,但房地產中介合同訂明的其他情況除外,尤其客戶須就該合同的標的物所指法律行為訂立預約合同後支付佣金。
注意:本法律並沒有規定佣金的上限或下限,具體的金額須由房地產中介人及客戶自行協商,並將有關的支付方式及條件載於房地產中介合同內。
注意:本法律及施行細則並沒有規定佣金的上限或下限,具體的金額須由房地產中介人及客戶自行協商,並將有關的支付方式及條件載於房地產中介合同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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