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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經濟 – 粵整治住房租賃中介違規

A11.經濟 – 粵整治住房租賃中介違規

    粵整治住房租賃中介違規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日前通報各地在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中查處的九起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當中有三例來自珠海,包括橫琴一件地產中介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現象。省住建廳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力度,有效遏制住房租賃中介行業亂象,優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

   橫琴中介被處罰

其中珠海市中源橫琴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處罰案例。九月十日,珠海市橫琴新區建設環保局聯合區各職能部門整治橫琴房地產中介機構亂象,發現中源橫琴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宣傳推廣語中出現一些未落地或未建成的項目設施名稱,誤導消費者;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已過期。

根據《廣告法》和《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珠海市橫琴新區政府主管部門對該公司發出責令整改通知:即日撤銷虛假廣告;限期七個工作日重新辦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手續。經後續跟進,珠海市中源橫琴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珠海市民生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未辦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珠海市住建局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三條第十一款,責令該公司限期十五個工作日完成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的辦理手續。經後續跟進,珠海市民生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已於十月廿八日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珠海市宏聯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過期的案例。按照相關規定,責令該公司限期十五個工作日完成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的續期手續。經後續跟進,珠海市宏聯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員已於九月廿九日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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