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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經濟 – 獅城舊區改造 先規劃後評分


劉太格

 獅城舊區改造   先規劃後評分

【本報消息】澳門都市更新拖了十多年仍停留在法律層面。被譽為新加坡規劃之父的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長劉太格,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新加坡改造舊區時,先做規劃再獲內閣通過後,以市價向舊樓業主收購單位,法律規定業主須配合。私人市場的收購中,發展商獲八成以上業權即可推動收購、重建。

    市價收購鮮有訴訟

劉太格表示,上世紀六十年代,英國退出新加坡管治時,新加坡居民居住棚屋為主,全國一百六十萬人,有一百三十萬人居住在棚屋,居住環境亟須改善。新加坡政府便提出一系列房屋政策,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居民生活素質,用廿五年把棚屋居民全數搬到公共住宅。目前新加坡有八成人住在公共住宅。

新加坡政府對舊區重建、改造有一套完整規劃。首先是制定全國發展規劃。當地政府一般是幾片土地合併發展,當政府有意重建某一舊區時,須先就該區發展進行整體規劃,並獲內閣通過,隨後以市價向舊樓業主作收購。因有法律配套配合,業主必須遵守。如不滿收購價,可透過法律途徑處理。不過新加坡政府提出的收購價,全部以最近的市價為參考,過程非常嚴謹,故絕大多數業主不會訴諸法律。至於業主獲得政府提出的收購金額後,想搬大屋還是細屋,則是個人選擇。

    六評分原則定去留

上述情況是政府提出的發展規劃,近年市場上也有私人之間的業權收購重建,如發展商想收購某幢物業重新發展,必須取得八成或以上的業權人同意,才可收購重建,餘下兩成業主必須遵守。

新加坡推行舊區改造時,會保留具歷史價值或文化特色的建築物,可能保留一條街或幾條街,如當地著名的華人社區——牛車水便是其一。當地政府全面研究哪些建築物值得保留,首先要有五十年以上,為避免個人意志作主觀決定,制定六個評分原則,並對外公開,超過標準分數的建築物才獲保留。全國研究後,一萬五千幢建築物中,有五千五百幢符合標準,其中一千幢屬政府物業,故有四千五百幢要保留,並予以法律地位,以法律保留相關建築物。